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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业务 |
一、业务要点
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在背书后转让给营口银行票据贴现经营机构,营口银行票据贴现经营机构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并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是营口银行对企业的一项短期融资行为。
二、服务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并且愿意承担贴现利息的工商企业及其他法人。
三、申办条件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2. 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
四、提供资料
1. 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国、地税纳税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在第一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2. 法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 贷款证及复印件;
5. 建立票据关系的贴现申请书;
6. 贴现申请人与买方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复印件和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到营口银行票据经营机构提出贴现申请;
2. 商业汇票查询;
3. 营口银行按照规定的程序确认拟贴现汇票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
4. 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
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月贴现利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贴现利息
5. 签定贴现协议;
6, 按照实付贴现金额发放贴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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