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简述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为满足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季节性或扩大规模等原因所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特点: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可根据客户具体需要灵活安排,分为临时、短期、中期三种类型,最长不超过5年。
优势:贷款期限较短,审批时间短,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

流动资金贷款条件
1、经国家工营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
3、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的信贷监控和结算监控,如实向我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能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担保条件(保证、抵押或质押);
5、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经济实力;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年检证明、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应有有权批准机关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
2、应提供近三年和当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借款人成立不到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每年度的财务报表。
3、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贷款的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及签字样本,贷款卡及密码。
6、提供书面的贷款申请;
借款人在贷款申请中需说明的自身情况包括:
(1)、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名称、性质、住址、经营项目、经营地点、联系电话、存款账户等。
(2)、借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户情况和原有借款信誉状况
(3)、申请借款的期限、金额、用途和还款来源等。
(4)、经营状况、财务情况。
(5)、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
借款人需提供的抵押担保资料包括:抵押物名称、地点、性质、权属证明、价值证明、现状及共有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抵押证明等。
7、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客户服务热线 | 友情链接 | 营行邮箱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营口银行 Copyright Bank of Yingko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大连恩丝爱尔企划咨询有限公司